| 如东招商 第十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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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8 08:34 文章来源:如东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招商情况通报
1—10月份全县招商引资情况通报
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之际,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第四个“开放杯”竞赛活动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振奋精神,掀起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的新高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1、注册外资 1-10月份,全县新批外商投资企业94家,目前已全部领取营业执照,共形成合同外资78506.86万美元。经县招商引资推进办确认的工商登记注册外资数为80733.89万美元(减资金额在实绩中已扣除),同比增长20.15%,占年计划指标的80.73%,占市下达指标的124.21%,占市加压指标的104.85%。10月份,全县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家,形成合同外资2000万美元。本月有注册外资实绩的仅有经济开发区和掘港镇2家招商主体。
2、外资到账 1-10月份,全县实现外资到账实绩35916.24万美元(其中,自身指标34352.18万美元、共享指标3128.11万美元),同比增长45.60%,占年计划指标的54.69%,占市下达指标的123.85%,占市加压指标的107.21%。10月份,全县实现外资到帐实绩3028.81 万美元,占四季度计划指标的8.64%。本月有外资到帐实绩的有9个招商主体,分别是: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东经济开发区、洋口镇、招商总局、兵房镇、袁庄镇、曹埠镇、掘港镇、岔河镇。其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完成实绩1379.55万美元,占全县的45.55%;如东经济开发区完成实绩852.07万美元,占全县的28.13%。
3、市外民资 1-10月份,全县共引进市外境内注册资金431849万元,同比增长73.00%,占市下达指标的86.37%。10月份,全县共引进市外境内注册资金21096万元,占四季度计划指标的11.72%。本月有市外民资实绩的有6个招商主体,分别是:掘港镇、马塘镇、长沙镇、兵房镇、丰利镇、经济开发区。其中,马塘镇已完成四季度任务的52.46%。
二、主要特点
1、外资实绩有突破。截止10月底,我县的注册外资、外资到帐两项外资指标已超额完成市下达指标及加压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提升。
2、载体发挥主作用。10月份,如东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两大载体共形成合同外资1800万美元,占全县的90%;完成外资到帐2231.62万美元,占全县的73.68%。
3、项目建设再推进。10月中旬,县招商引资推进办专门组织项目督查活动,重点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底新批的且到帐2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进行督查;10月24日下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推进会,对加快落户项目的形象进度、提高已批土地的利用效益进行重点部署。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冲刺力度需加强。10月份,20个专业招商主体中,18家无注册外资实绩,11家无外资到帐实绩,13家无市外民资实绩。在全力冲刺四季度的关键时刻,需要各招商主体能够集中精力,全力以赴。
二是签约项目需跟进。三大集中活动中,共有135个项目签约,至10月中旬,仅有53家完成注册落户,占总数的39.26%。其中28个项目有资金到帐,占注册项目数的52.83%。
三是项目质量需提高。10月下旬,市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对我县外资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范围是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底新批的且到帐200万美元以上及2007年新批且到帐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从目前了解的结果来看,我县的项目质量在全市处于末位,情况很不理想。
四、建议措施
11月份,是冲刺全年目标的关键时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抢抓时点,迅速就位,落实责任,排解问题,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为明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开门红”蓄足后劲。
一要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营造高温态势。对照年初既定的奋斗目标和周边县市强劲的发展态势,全县上下还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和更大的努力。要通过行政推动,强化组织运筹,真正把精力集中到年度冲刺上来。认真落实责任管理体系,把指标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把项目落实到具体的人员上,实行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和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全身心投入到决战四季度中来。
二要进一步加大跟踪力度,加速项目落地。11月,县项目推进办公室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组织推进、政策落实、分类指导等进行督查,对闲置土地和各类项目,要加大推进、查处和执法力度。各镇(区、局)要建立专门组织,明确时限要求,帮助业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难题,促进注册项目早到帐、到帐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
三要进一步加强时点观念,确保有效实绩。今年,将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文件、办法来进行考核。因商务部外资到帐数据的确认时间相对滞后,外资到帐实绩结算截止时间仍为11月30日;减资数额将在工商登记注册外资实绩中进行扣除(本月,已将1—10月份减资金额扣除);没有15%外资到帐的新批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外资也在年终实绩中予以扣除。同时,除考核总量指标外,还将考核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注册项目落地情况。
四要进一步谋划来年思路,力争再创新高。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分析对外开放形势,深入思考利用外资发展中的问题,认真总结多年来在招商引资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积极谋划更有实效的思路和举措。各招商主体要健全机构,加强力量,保障经费;重点项目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跟踪考察、跟踪服务、跟踪协调,咬定项目不放松,力保在谈项目不断线,促成在谈项目的落实。
招商动态
海安至洋口港铁路获批准立项
10月26日,海安至洋口港铁路项目获铁道部、江苏省政府正式批准立项。海安至洋口港铁路是洋口港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实现洋口港与全国铁路网的有效对接,对完善洋口港集疏运功能,加快洋口港开发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新长、宁启铁路运输能力,促进区域 经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8月18日,部、省签订协议,决定共同筹资建设该项目。8月24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北京通过评审。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全长76公里,预计总投资15.6亿元,按照国铁Ⅱ级标准建设,正线数目为单线,预留电化和上岛条件,建设工期为2年。
招商必读
9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环保厅、发改委、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
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各类开发区须配备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并做到环境基础设施先行。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采用高标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和雨水排放系统,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再生利用率不得低于25%。开发区市政、绿化、景观等用水应优先使用再生水。
(二)加快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06年以后经国家核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于2008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其余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于2008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要确保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确保污水处理工艺与开发区废水性质相适应,确保接管废水与接管标准相符。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投运前,区内污水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得投入试生产。上述期限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未建成投运的开发区,将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区内一切建设项目审批。
(三)加快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对已建有集中供热中心的开发区,须加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确保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并实现对区内企业集中供热;对于暂时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开发区,须严格控制能源结构,入区企业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量应低于0.3%)等清洁能源实施临时供热,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各项手续完备的集中供热中心必须在一年半内建成投运,并同步建成供热管网。集中供热设施建成投运后,区内已有的各类供蒸汽锅炉必须立即无条件拆除。
(四)加快开发区固体废物暂存、收集和处置体系建设。各开发区须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区内主要产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规划编制工作,对区内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统一规定合理去向,并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开发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须制定并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计划,并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五)完善开发区绿地建设。造林绿化是降解污染、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开发区要根据产业特点和所处地理环境,因地制宜编制绿地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要明确开发区绿地的布局、结构、用地指标及建设目标,重点强调生态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建设,对入区企业及单位须根据其不同性质、特点制定绿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标准。要根据生态优先、适地适树、生物多样、乔木为主、因害设防、按需配置的原则,选择绿化造林树种的良种大苗,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同步做好开发区绿化工作。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的工矿企业,须规划相应规模的防护林带,利用积极的办法吸收、消解、阻隔污染,改善周边环境。防护林带建设,要做到与企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开发区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建立考核与监督机制,确保开发区绿化按规划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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