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知识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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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5 14:40 文章来源:如东外经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1、我县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我县有权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特殊行业除外)进行审批。
2、如何杜绝假外资?
首先感谢您对利用外资工作的关心。
我县在当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的前提下,确实存在着少量的“资金变换假合资、外资并购导致税源流失、利用外方的资料制造合同外资”等问题。这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已对招商引资的审批把关、考核奖惩上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严格把好审批关。对于少数明显套取地方优惠的假合资项目严格拒之门外,尽量鼓励外商采取独资形式进行投资,强调外资并购项目的审批必须要征得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同意,并通过年检,清理、整顿、吊销一批已办的假合资。二是建立科学的招商引资考核制度,对于只形成合同外资而没有形成实际到账的外资项目不列入考核奖惩范围。
如果您还有外资审批方面的具体问题,可以到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科咨询。咨询电话:0513-8419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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